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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职能

市发改委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计划。指导各县(区、市)、各部门的计划工作,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全市计划执行情况。 
   (二)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经济调节的短期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目标、增长速度、生产力布局等,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及全社会资金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三)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制定实施细则,并协调和监督产业政策的实施。合理确定我市的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 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目标,并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增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以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市的国土开发、整治、保护的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扶助"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和沿海岛屿、突出部的经济发展计划,搞好全市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六) 合理确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来源、使用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投资和建设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确定和指导市建设资金的合理投向,安排市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组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上报需省和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开工报告,审批生产和建设条件需由市里协调平衡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内联项目)。上报和安排下达国家、省计委专项基建补助资金和贷款项目。做好投资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全市性各类重点商品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监控物价总水平,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物资的订货、储备和投放。 
   (八)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并制定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并转化为生产力。 
   (九) 研究本市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劳动工资、档案、人口、民族、民族事务、宗教、政法、社会保障等)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协调好它们同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 
   (十)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国外资金的计划、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十一) 搞好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及时发布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计划和投资体制改革方案。 
   (十二) 负责全市地质、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保护进行监督。做好全市地质环境及地质勘查的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 负责对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十四) 抓好计委系统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市计划干部的业务培训及人才引进工作。 
   (十五)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负责文电秘书、会议组织、保密、机要档案、政务信息、督办协调和机关学习等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政协建议和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卫创安、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车辆管理和接待等行政事物工作配合人教科做好机关计生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委机关精神文明工作。
综合规划科: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国内、外及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改革措施;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推进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配套措施及主要设施建设意见,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全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的调整意见。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重点区域经济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全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资源节约利用规划,研究提出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组织实施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发镇的项目规划,包括扶贫海建、以工代赈建设计划。
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落实。组织经济政策、法规、计划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过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推动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提出本市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过摸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研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安排政法系统、市直机关等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建筑业、房地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负责安排审批城建、内资房地产等基建项目。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交通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检测和分析交通建设发展形势;负责审核、转报、安排交通重大项目;协调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分析工业发展趋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工业生产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衔接平衡各工业行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主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重要工业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审核安排重大工业建设项目;转报地方工业领域国家、省管理权限的投资项目;推动工业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建设。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作好能源储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工作;监测和分析能源的建设发展形势;负责审核、转报、安排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业发展方向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的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农业、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围垦等重大项目。

经济体制改革科: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落实。组织经济政策、法规、计划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过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推动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提出本市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过摸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研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投资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安排政法系统、市直机关等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建筑业、房地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负责安排审批城建、内资房地产等基建项目。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交通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检测和分析交通建设发展形势;负责审核、转报、安排交通重大项目;协调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工农业发展科:分析工业发展趋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工业生产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衔接平衡各工业行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主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重要工业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审核安排重大工业建设项目;转报地方工业领域国家、省管理权限的投资项目;推动工业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建设。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作好能源储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工作;监测和分析能源的建设发展形势;负责审核、转报、安排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业发展方向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的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农业、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围垦等重大项目。

科技与对外经济科: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技术研究开发、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产业化示范工程、工业性试验、创新能力与其他高技术产业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和上报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促进新产业的形成。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负责征集高校、科研机构最新科技项目成果和企业的技术难题及技术需求;牵头组织参加每年“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研究提出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科技项目成果滚动发展;跟踪科技项目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模与投向及政策;组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全市外债的结构性优化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与储备、推介工作;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审批或转报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负责全市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参与全市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研究和扶持;参与研究外贸发战略与规划。

服务业发展科: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上报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专业市场、专项资金;提出运用财税、信贷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参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农资等总量平衡和协调工作;负责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配额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商品专业市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转报地方商业领域国家管理权限的投资项目;承担市级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工作。

社会事业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协调人口、就业、劳动工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就业和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建设规划;负责全市按规定审批、审核或报省、国家的社会事业重大建设项目。

人事教育科: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归口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培训、计划生育、职称评定等工作;作好本委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归口单位作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系统党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市直计委系统的党群工作。